(一)会长办公会
会长办公会由会长、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。
本会会长办公会行使下列职责:
1、贯彻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决议;
2、监督本会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的实施;
3、向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提出建议议题;
会长办公会工作流程
会长办公会须经2/3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2/3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。
本会负责人5-13人,如需增加负责人,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,报省体育局人事处审批同意,到省民政厅备案。
(二)常务理事会
本会常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责:
1、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2、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3、决定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的设立、变更和终止;
4、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;
5、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6、审议重大业务活动、大额财产处置以及重要涉外活动;
7、决定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事项;
8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、对理事会负责。
常务理事会工作流程
1、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/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常务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,可书面委托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。
2、常务理事4次无故不出席理事会会议,自动丧失常务理事资格。
3、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,情况特殊的,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(三)理事会
本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责:
1、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;
2、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、负责人;
3、确定法定代表人人选;
4、研究审议换届工作事宜,筹备召开会员大会;
5、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6、制定内部管理制;
7、决定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的设立、变更和终止;
8、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;
9、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;
10、审议重大业务活动、大额财产处置以及重要涉外活动;
11、决定本会工作人员的报酬事项;
12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理事会工作流程
1、理事会会议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理事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,可书面委托一名代表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。
2、理事 2次无故不出席理事会会议,自动丧失理事资格。
3、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、负责人,应当由得票数多的候选人当选,且得票数不低于总票数的66%。
4、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,情况特殊的,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通讯会议不得决定负责人的调整。
(四)监事
本会设立监事。
本会监事行使下列职责:
1、列席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会议,并对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;